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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战略下律师事务所走出国门的经验与探索

时间:2017-08-21 10:01:35 点击:

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王卫东


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对哈萨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期间,首次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宏伟构想。随后纳扎尔巴耶夫总统提出“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同时李总理到访哈萨克斯坦,提出开展中哈产能合作的重大倡议。2015年中哈政府签署了《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三年来,面对国际和地区形势的复杂局面,中哈并肩携手,共克时艰,全面开展“一带一路”和“光明之路”战略对接,积极推进产能和投资合作,战略互信日益加深,相互支持不断增强,双方已初步达成52个早期合作项目,合同总金额高达268亿美元。
作为国内较大的综合类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一直关注着中哈经济合作动向,在切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贸易与投资、创新金融、能源合作、区域一体化等诸多领域,但各国由于政治体制、历史文化、法律制度、标准体系的不同,许多跨国投资公司和企业面临许多法律问题,以至于无法顺利进行经济贸易合作,中国企业在哈国投资主要的风险集中在矿产、石油等战略资源领域,因此我所筹划着如何通过开展重大项目分析研判为两国经济合作提供必要的法律协助和法律服务,以此来推动和服务两国的经济建设合作关系。2014年,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决定由我所王卫东主任全权负责此项工作。随后开展调研工作,王卫东主任及三名骨干律师组成了调研组,对全疆范围内在中亚进行跨国投资的中资企业进行了整理和调查,同时也调查了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其他中亚国家企业,重点梳理了已经在哈萨克斯坦境内投资以及有意向前往哈萨克斯坦国进行跨国投资的的中资企业名单(名单详情见附件)。该份企业清单梳理完毕后,借助一带一路的强大后盾,我所有计划、有步骤地跟踪企业进一步发展,调查结果显示,这些疆内中资企业在哈萨克斯坦投资合作涉及的产业主要集中在工程类、路桥类、基础设施建设类、通讯类、农副产品、种植业、物流业等相关产业链。
与此同时,我所派出的调研组成员前往哈萨克斯坦国对哈萨克斯坦对外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其中包括了哈萨克斯坦的《投资法》对于投资者、投资活动、投资范围等方面的界定以及限制投资领域,更着重调研了有关外资准入的基本形式,即哈萨克斯坦主要实行的是内外投资一致的单轨制立法模式,除了对于银行业、保险业、矿产投资和土地投资有一定限制外,没有硬性规定外资进入本国是否必须采用合资的形式,同时还对设立企业的形式和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进行了详细的查询和研究,对其中的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探讨,细化了哈国对于外资准入的审批和监督程序。由于目前大量的国内企业有计划对哈萨克斯坦当地企业进行并购,因此我们还对外资并购当地企业的基本程序和特殊规定做了相关的调查研究。此外为了建立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体系,调研组一并对哈萨克斯坦的税收和劳动就业相关的法律规定做了调查和研究,在税收方面,根据哈萨克斯坦新税法的规定我们首先得知当地的税收制度遵循属地原则,即依据纳税人的所得是否来源于哈国境内来确定其纳税义务,其次确定了当地主要赋税税种和税率。在劳动就业方面也对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及劳动法的核心内容进行研究。最后也同样对有关外资企业如何获得土地、外资企业如何参与当地金融、证券交易,以及承揽工程和有关保护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研究。
在这种背景下,调研组预测中方企业进入哈萨克斯坦进行投资合作有很牢固的融合基础和相当广阔的发展前景,基于调研组的调查结果,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准备,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成功与中哈两国“一带一路”合作项目负责方签约。2016年7月29日,哈萨克斯坦国江努尔·阿斯塔纳集团公司董事长波拉提先生、总经理阿斯卡尔先生、副总经理哈力先生一行三人来到乌鲁木齐与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进行座谈并举行了法律业务合作签约仪式。在“一带一路”战略中,中哈52 个合作项目中,其中2 个项目由江努尔·阿斯塔纳集团公司负责。董事长波拉提先生对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与业务技能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最终达成了深度合作共识,签订了法律业务合作协议,主要针对中哈52个合作项目中由江努尔·阿斯塔纳集团公司负责的两项,我所将为中哈两国“一带一路”合作项目负责方及时提供专业、全面、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在这两年多的工作中,律所主要采用多元化的法律服务方式,即改变传统的单一化模式,将两国跨国投资企业在进行贸易合作往来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分层式的对接给哈萨克斯坦当地的中高级律师和我所派出的通晓哈语、俄语的在乌鲁木齐工作的律师。对接服务工作主要是以当地外派人员收集分析资料后,再与当地的中高级律师按照情况难易程度分层搭配进行合作,共同对跨国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最后提出解决办法和提供咨询建议,同时利用当地通晓汉语和哈语的留学生及学习法律,财会等相关人才对其他相关税务材料对接等工作提供多元一体化服务。此种多元化法律服务方式在经过两年多的不断强化和改进中,得到了当地很多企业的认可,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主动要求与我所进行长期合作。
2016年8月13日,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在哈萨克斯坦举办了大型中哈企业对接会,之后又举办了东哈州企业对接会,以此来帮助更多的在当地跨国投资的企业,此次对接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两个月后即10月21号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孙丕文与我所王卫东主任及两名律师在阿斯塔纳座谈,孙丕文首先对我所的工作给予肯定,对中国律师首次到哈萨克斯坦进行法律服务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同时进一步提出中哈两国经济的合作方针和策略,提出能矿资源是贸易产业的合作基础,其中最重要的是推动能源资本化,孙参赞明确提出今年开始哈萨克斯坦有46个产业要进行改制,尤其是哈国沙莫鲁克要将旗下产业进行私有化改革,即通过引进外国资金进行混合所有制改制,希望大成所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结合哈国具体情况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打出中国律师的品牌 。同时乌鲁木齐市司法局领导对于我所此项工作给予肯定和支持。             

2017年我所与哈萨克斯坦国的企业在并购、改制、融资等方面将会有大量的业务合作,协助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国的企业在两国经济区域投资、合作、 创办实业、并购、融资过程中,评估投资环境和识别投资风险,提出应对策略,提供专业的系统的法律服务。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宏伟事业,同样更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在此过程中,法治的保驾护航作用不可或缺,无论是在鼓励双边投资经营还是双边、多边经贸往来,必然要有法治相伴,必然要求国家之间、企业之间的法治互信和法治共识。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一带一路”建设既是经济发展战略,同时也是法治发展战略。我们都知道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作用。近年来,全国律协在司法部领导下,始终把组织引领广大律师参与国家重大经济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作为重要任务,2016年新疆律协在自治区司法厅领导下成功召开“首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合作论坛”并成立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
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通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对律师事务所走出去为“一带一路”提供法律服务总结出以下几点经验供律师同仁参考:
一、 提升法律的地位:即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当中,把法律提高到更高的层面。首先是要深化涉外律师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涉外律师人才库,争取建成一支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打下坚实基础。其次就是要积极推动中国律师“走出去”,中国企业“走出去”,企业走到哪里,律师随船出海跟到哪里,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广泛分布,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增强中国律师在国际法律服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创新法律服务:首先是创新国际司法界之间的服务,努力加强国际交流,在派团互访、业务研讨、律师培训等方面加强合作、搭建中外律师交流平台。其次是创新司法服务的理念,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争取做到多元化司法服务,创新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的内容,给企业提供更好的供给。同时还要创新争端解决机制,即根据我国和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结合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共同探讨创新出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解决机制。最后就是要创新法律服务团队,即将对接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当地律师按照服务对象进行重新整合,争取做到才尽其用。
   三、加强法律的合作: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根基,合作是丝绸之路要传承和弘扬的精神,是深化双多边合作的基础。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信息渠道,建设双多边律师信息交流平台,借助有关国际会议、博览会、国际论坛等场合,推进沿线国家律师业务交流合作。同时要引导广大律师在交流中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法律制度的认知和了解,实现法律人的心心相通,争取为促进区域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将乘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东风,积极拓展对外开放的新空间,当好建设“一带一路”战略支点的先行者,为中哈企业间的共商、共建、共享提供有力支撑,为两国的深度合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