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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经济带"构建中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法律问题研究

时间:2017-08-21 10:08:54 点击:

新疆君和信律师事务所 程雪


【内容摘要】"丝绸之路经济带"东起中国,通过北、中、南三线穿过中亚、西亚、南亚等地区后,途经里海、黑海、地中海沿岸和阿拉伯半岛,西至欧洲和北非。"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一端是东亚东南亚产业链,另一端链接发达的欧洲经济体和发展中的非洲,将成为亚欧非三大洲广大地区经贸人文交流的大动脉。"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建,使得沿线各国经济联系愈加密切,交易范围拓宽、交易种类增多、交易距离延长、交易次数频繁,为使贸易往来更加畅通、更加便捷,和传统的贸易方式相比,电子商务凭借其依靠互联网和国际物流,实现买卖终端的直接对接,大大降低成本,节省中间环节等优势,成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上发展潜力巨大的新贸易方式。但同时,其快速发展给传统的法律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亟需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地发展。本文结合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探究了我国电子商务的现状和遇到的种种问题,在对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信用危机、交易缺陷等现象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法律方面的解决设想。
    2013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发表演讲时首次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并提出了要"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合作"。"丝绸之路经济带"是在古代丝绸之路概念基础上形成的当代经贸合作的升级版,被认为是世界上最长、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大走廊。在政府热捧"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同时,很多企业也对丝绸之路经济带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政企共建网上丝绸之路,充分利用高新企业的领先技术优势,结合沿线省份的区位节点优势,努力打造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一、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
     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实现企业、商户及消费者的网上购物、网上交易及在线电子支付的一种不同于传统商业运作模式的新型商业运作模式。贸易双方在进行贸易时不受时间及地点的限制,只要有网络计算机,就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商业贸易活动。
     电子商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电子商务指通过电子手段进行的商业事务活动,通过电子工具,企业内部、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并实现业务流程电子化;狭义的电子商务指利用互联网等电子工具进行的全球范围内的商业贸易活动,包括商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广告商、消费者、中介商等。无论是广义上还是狭义上的电子商务,其开展的基础都是互联网,如果没有互联网,电子商务将无法开展。
    二、电子商务的特点电子商务是以Internet为依托,通过计算机与计算机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互动而发生的商事活动,毫无疑问,它深深打上了计算机和互联网的烙印。计算机运行的数据化,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全球性以及管理的非中心化都将对电子商务产生重要的影响。相对于传统的贸易方式,电子商务呈现出如下一些鲜明的特点:
   (一)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互联网建立了一个异于现实社会的虚拟的商业环境,这一虚拟市场具有全球性、国际性。电子商务广泛采用先进的网络通信技术作为其自身的手段,可以将各类商业活动所需的信息完整地再现出来,完成意思的传递、合意的达成、资金的支付以及除实体商品支付之外的部分信息化商品的转移等商业活动。这一虚拟市场没有地域界限,超越了领土范畴。
    (二)电子商务主体的相对虚拟化
     电子商务主体的虚拟化来源于网络空间的虚拟化,在交易过程中,其主体仅以网址存在,其真实名称、地址在网上并不明示显现,而网址本身则是无形的、非实体的、虚拟的。
    (三)电子商务部分客体的信息化、数字化
     传统的贸易以实物贸易为主,而通过网络进行的贸易活动,其标的不仅可以是有形的实体商品,还可以是无形的产品与服务,如信息提供、游戏娱乐、法律咨询。互联网的发展使许多传统的实物交易变成数字化信息的交易,购买者只要购买数据便可以下载信息,得到服务。
    (四)交易过程无纸化
     电子商务主要是一种信息的交流与互换,在交易中,传统记载交易者意思和交易内容的纸张被电子信息这一新的介质所替代。如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所使用的合同,在电脑中是以数字方式进行处理,而并非传统合同中的书面方式来表示。
    (五)支付手段的电子化、高度信用化
     网络交易一般使用电子化货币付款,买方只需在网上向卖方披露有关信息,付款即告完成,卖方即可得到付款人的付款。这种信息时代的付款方式和金融方式,建立在高度的银行信用基础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电子商务是比以往任何经济形式更高层次的信用经济。
     (六)电子商务不受时间的局限
     电子商务没有时间上的间断,任何时间都可以进行交易。虚拟市场上的这种新的竞争方式正在波及人们非常熟悉的现实市场,对于现实市场构成一种新的竞争冲击,这是任何人都不可思议的。
     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与现状
     电子商务是90年代初才悄悄地走进我国的。它是依赖于国家公共通讯基础网络发展而产生的,主要以国家"金关"、"金桥"、"金税"和"金卡"四个信息化工程为代表。1997年,中国化工信息网正式在互联网上提供商务服务,这被人们看作是我国电子商务的正式发端。1998年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里程碑。1998年4月7日,北京海星凯卓计算机公司与陕西华星进出口公司利用Internet上运行的中国商品交易系统进行了电子交易。4月13日满载价值166万元Compag电脑的货柜车从西安顺利抵达北京,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已正式开始实际运行。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国家主席江泽民就电子商务问题发言时明确指出,我们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同年11月,在政府的支持下,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研究了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和配套体制问题,寻求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年底,电子商务专业网站? 珠穆朗玛网站开始筹建。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的不断进步,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虽然历经曲折却仍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据艾瑞咨询召开的2014年度互联网经济核心数据发布会发布的数据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12.3万亿元,增长21.3%,其中网络购物增长48.7%,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渗透率年度首次突破10%,成为推动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另外,在线旅游增长27.1%,本地生活服务增长42.8%,共同促进电子商务市场整体的快速增长。
     然而,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虽然我国的电子商务已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水平还不平衡,广大企业和消费者还没有真正带动起来,电子商务市场还远没有形成。一方面,在我国的一些大中城市的网络普及水平已与发达国家相当,东南沿海地区信息化普及程度也较高,在这些地区的电子商务也发展较快,但相对于一些农村及城镇,电脑、宽带网络都还未能普及,电子商务更是天方夜谭。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大部分的中小企业根本就没有建立自己的网站,即使建立了网站,网站功能也很单一,缺乏互动功能,至于网上交易更是无从谈起。同时,由于我国网络信用系统的管理体系及技术的落后性,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仍然是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加之我国现行以传统商业模式运行需要而制定的法律体系和执法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信息时代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难以有效应对电商模式的挑战,出现了许多法律不确定性问题以及法律不适用问题,使网络交易一定程度上游离于法律规制以外。种种问题使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在面对机遇的同时,也遭遇着极大的挑战。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的显著特点是全球性,它将改变人们的生活,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但也正因如此,电子商务面临着一系列不可避免的法律问题。
    (一)电子商务安全与商业信用问题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是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共享性,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同时,安全问题也随之产生。据有关在线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人们对网上购物最担心的问题是黑客、病毒侵害与网上欺骗、盗窃问题,有些网民正是担心这些安全问题才不愿意运用电子商务。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企业法制观念偏低,社会成员在交易中诚信度不高,欺骗、欺诈和抵赖等现象仍有发生,极大影响了人们使用电子商务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问题
     电子商务在我国还是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虽然借鉴了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并初步制定了电子商务法规,但是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在网络交易方信息披露、网上交易安全性保证、隐私保护、网上打假、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致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最终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三)电子合同问题
     电子合同问题是电子商务的一个主要法律问题。首先是面对目前世界各国并不统一的合同法规定,如何在互联网中使用电子合同与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其次是电子合同是电脑中的数据,而不再是传统的合同形式,如何认定其法律效力。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共同遵守的商业规则,且这种规则要为各国法律所确认。
    (四)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电子商务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在网络环境下,因特网的跨时空性使得跨国性的侵权行为变成了普遍现象,作者突然发现已有的版权制度似乎力不从心,作者无法对自己的作品进行有效的控制。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到域名、计算机软件、版权、商标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单纯地依靠加密等技术手段是无法加以充分有效的保护的,必须建立起全面的法律框架,为权利人提供实体和程序上的双重法律保护。
    (五)隐私问题
     美国《商业周刊》进行了一项有关电子商务隐私权方面的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人担心隐私外泄,而且很多人把拒绝电子商务归咎于个人隐私的无法保障。因此,在个人隐私问题上,各国政府应相互配合,在法律层次和技术层次上进行广泛合作,寻找尊重个人隐私,又允许个人自由,同时也允许政府以恰当方式进行管理的最佳方式。
     (六)电子商务的管辖权问题
     因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和开放性的特点,使各国政府都非常关心电子商务的管辖权,各国政府都希望本国法院扩大管辖权,以维护本国利益。如果管辖权问题处理不当,定会引来各国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各国应相互协调,以国际法的形式确立电子商务管辖权的操作规则。
    (七)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
    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全球性及无纸化特征,使得各国基于属地和属人两种原则建立起来的税收管辖权面临挑战。同时,电子商务方式对传统的纳税主体、客体、纳税环节等税收概念、理论产生巨大冲击。因此,面对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必须进行相应的修改。
    当然,我国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远不止上面几个问题,还有如电子商务运营模式的法律保护、电子商务认证等问题,这都需要人们以务实的态度逐一加以克服。
    五、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对策建议
    要实现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借鉴电子商务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结合我国国情,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
    (一)加强网络安全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队伍研究网络安全技术,从而为网民进行电子商务创造一个安全网络运行环境。企业要加强自身网站安全管理和安全配置,提高整体防范能力。为保证电子商务和谐发展,要采取一切积极有效措施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比如建立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并发放数字等级证书,解决电子商务交易中存在的商业信用问题,从而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加强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制定。
    为了保证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政府应早日制定和出台更多切实可行的电子商务贸易、税收制度等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快加强信息安全、网络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建设。新建立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既要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符合,又要与国际接轨,从而为我国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的外部环境。
    (三)加快支撑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体系和金融体系建设。
    在物流配送体系方面,除了要鼓励邮政部门发挥自身的优势,与从事电子商务的部门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各种新服务外,要逐步开放市场,欢迎国内外的速递公司参与竞争。通过竞争,使我国的物流配送体系日趋完善。
     在金融支撑体系方面,要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开设网络银行,提供各种形式的在线服务。在今后条件具备时,成立统一的网上结算中心,并逐步开展与国外客户的网上结算业务。
    (四)对发展电子商务实施一定的鼓励和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全社会电子信息化的进程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在一定时期内可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根据国外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一般做法,网上销售的商品价格应低于其在传统经营的同类商品的价格,以补偿消费者上机、上网所花费的费用。在这些企业实施电子商务采用供应链优化管理取得成本降低效果以前,政府与其有关方面要减少其经营电子商务的税费,以有利于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了推动互联网的普及,还应尽可能地降低社会公众特别是学校等部门的上网收费标准,必要时政府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
    (五)加强电子商务宣传与人才培养。
     加强电子商务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电子商务意识对电子商务发展是十分重要的。通过宣传,可使人们加深电子商务对生活带来的便利性的认识,提高对网上交易的积极性,为电子商务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政府在为电子商务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同时,应加强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在人才培养方面,可以通过在高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来讲授相关课程或者采用远程教育、在职培训等形式,努力培养具备电子商务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的综合性人才。??
     (六)积极参与国际对话。
    互联网是一个全球性的媒介,不能采用传统的各国独立的方式来发展。积极参与电子商务问题的国际谈判并逐渐起到主导作用,认真研究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对策,提出对我国有利的"游戏规则"。目前的电子商务国际谈判主要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若不及时参与到对话中来,不利于形成电子商务的国际框架。
     一、 结语
    自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之后,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纷纷行动起来,开展调研、讨论、热议,试图为本地区在这一区域战略中争取更多的发展机遇。当下的情形虽然是概念多于实质,但各级地方政府都希望能够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落地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发展电子商务能够加快整合地区资源,深化区域间经济合作,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电子商务也将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这一经济大走廊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
     虽然,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应用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从观念到法规、从技术到产品还不成熟;市场机制尚未健全,经济活动和市场行为有待规范,再加上企业信息化意识薄弱、技术支持和信息基础设施水平低、结算方式落后、部门沟通协调不够、安全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等,都给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诸多的困难。但随着政府的支持,基础环境的优化,意识观念的革新,电子商务安全性能的不断提高,相关法规的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